的士記分制|憂乘客不順氣亂投訴 業界倡設機制讓司機投訴乘客 何志強:對司機公平啲
【有線新聞】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自9月22日起生效,實施逾一周,有的士司機因濫收車費、兜客,以及沒有將計程錶設定在記錄位置,被記10分。業界代表認為今次個案有足夠阻嚇力,又指同意處罰違規司機,惟公平起見,應同時設立「雙方投訴機制」,允許司機投訴乘客。
指涉事司機或「慣犯」 應加刑罰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主任何志強今早(30日)在電台節目表示,該宗個案在條例生效前發生,而審訊時記分制已實施,因此一有裁決,司機便被記分。他又認為,涉事司機可能是「慣犯」,例如經過在山頂纜車站及尖沙咀一帶「劏客」,認為對於這些違規司機應該加重刑罰,甚至暫時停牌。
何志強坦言大部分司機不贊同的士記分制,形容香港是「投訴之都」,擔心會有乘客濫用機制,「好多的士司機擔驚受怕,無故俾人記分都唔知咩事」。他又舉例指,如目的地發生車禍,的士司機或會建議其他更快捷但較遠程的路線,乘客即使答應,惟最終到達目的地後,可能因為收費變貴而「唔順氣」,最終作出投訴,形容「雞同鴨講」。
憂乘客濫用機制 建議設雙方投訴機制
他說,只有乘客單方面投訴有失公允,建議設立雙方投訴機制,「應該雙方都可以投訴,的士司機可以投訴返個乘客,就對司機公平啲」。何志強亦建議強制的士車廂安裝攝錄機,除了有助提高服務質素外,亦能夠清楚紀錄溝通過程,避免雙方出現爭拗。
運輸署早前表示,政府已就強制全港的士安裝攝錄系統啓動可行性研究,今年內會諮詢的士業界,務求凝聚共識。運輸署認為,安裝攝錄系統既可以在的士司機和乘客出現爭拗時保障雙方權益,也有助執法部門加強搜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