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有人到菲律賓涉開設賭場案開庭 部分被告經學校推薦往實習望可輕判
【有線新聞】內地有人到菲律賓「工作」,涉開設賭場罪案開庭。部分被告為職校生,有人指經由學校推薦前往實習,對涉及違法行為本身並不知情,望獲輕判。有律師指學校應承擔部分責任。
內地十多名職校生,數年前獲學校推薦到菲律賓馬尼拉工作,回國後卻被警方以開設賭場罪逮捕。案件在河南信陽平橋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有被告在庭上自辯指,工作是由學校推薦,本身並不知道是從事非法賭博工作,更交了萬多元費用,而他亦已退還贓款1萬元,希望獲得輕判。另外有被告向法庭呈交證明書,聲稱自己被騙。自費到菲律賓「實習」到埗後發現涉及違法活動,已即時作出報告及回國,之後曾向有關部門作出投訴,但至今未有收到任何回應。
法院沒有當庭作出宣判,有律師認為涉案學校有重大過錯,應就學生損失承擔民事責任,包括精神損害等,又指學校為學生推薦工作時應考察工作的內容和性質,是否涉及違法犯罪,同時應以內地現行法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