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臨時禁制令發表煽動暴力文章 岑敖暉認藐視法庭 判囚六周兼賠訟費
【有線新聞】因初選案正還柙的前區議員岑敖暉,前年被指發表煽動暴力文章、違反臨時禁制令,他較早前承認藐視法庭罪,判囚6星期、賠償訟費2.5萬元。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拒絕警方要求撤回文章,案件去到法律程序先改變主意,是「最後一刻的悔意」。法官接納被告真誠致歉,但需要教育公眾以正常渠道表達意見。岑敖暉求情時承認是魯莽犯案,但強調無意鼓吹暴力,岑敖暉前年在Facebook發表有關周梓樂逝世文章,違反臨時禁制令,禁制任何人在互聯網發表鼓勵或煽動暴力訊息。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曾軒霆:「文章利用不實內容,煽動讀者對警隊產生仇恨,並鼓勵讀者使用支持暴力手法,執行所謂報仇任務、攻擊警察。今次判刑是第二宗因為違反禁止在網上煽動暴力的臨時禁制令,而作出判刑的案件,警方認為今次的判刑,反映被告所干犯的違法行為性質嚴重,相信今次判刑已經起到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