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 ︳控方結案陳詞:串謀協議不可能白紙黑字 冀陪審團考慮被告警誡時神態
【有線新聞】「屠龍小隊」涉嫌策劃2019年民陣遊行放炸彈,控方開始結案陳詞,指擲汽油彈和破壞公共設施屬於恐怖主義行為,提醒陪審團不用考慮被告之間協議進行的行為最終有否發生。
被告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控方外聘大律師周凱靈陳詞指,擲汽油彈和破壞公共設施屬於恐怖主義行為,而「串謀」是指達成不合法的協議,去做不合法的事情;協議不可能白紙黑字寫下,亦毋需所有人坐在一起討論;加入協議的人可以互不相識,他們毋需知道每人的崗位,只要知悉目的和自己負責的角色,提醒陪審團不用考慮協議最終有否發生。
控方引述被告李家田供稱被捕時曾遭警方虐打及施行水刑,希望陪審團作判斷時考慮李家田警誡會面時的神態,也要考慮他聲稱在Telegram的訊息只是「吹水」是否屬實。
控方又形容從犯證人黃振強「貪威識食、想攞最高著數」,稱很少見到20歲出頭的年輕人有百多萬元入帳,認為他可能借屠龍之名減壓或縱容賭博習慣,又說他認罪後才給口供,建議陪審團不用完全相信。
控方指出,被告吳智鴻和張銘裕2019年8月已私下討論台灣軍訓,曾提及「之後可能玩暗殺」、「訓練定先」,反映吳智鴻一方早已準備好,至11月到西貢行山時,槍械經已到手並準備製作炸彈。庭上又播放閉路電視片段,指被告吳智鴻和彭軍壕在12月7日至8日三度進入華仁書院,與黃振強的訊息亦顯示炸彈已完成組裝和測試,至8日早上警方展開拘捕時一切就緒。
控方又提醒陪審團無論是否支持2019年的運動,都不要將政治立場放入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