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歐盟無計劃制裁港官 駐港主任高宇馳籲重心放回經濟釋疑慮 港府:人權一直受法律保障
【有線新聞】歐盟駐港澳辦事處主任高宇馳即將離任,他接受本台專訪時說,歐盟沒有計劃制裁香港官員。他指香港仍有其獨特性,包括資金自由流動,呼籲政府要把重心放回經濟,以釋除歐洲商人的疑慮。
「我懂得普通話,但遺憾未能學懂廣東話,只懂一些詞語。香港菜非常好食!」歐盟駐港澳辦事處主任高宇馳2020年上任時,正值港區國安法生效初期,法庭審理多宗國安案件,黎智英、立場案審訊,以及47人初選案裁決,歐盟有派人旁聽。「對我們來說,它們是十分重要的案件,因此我們到庭旁聽,因為它們對保護基本自由有意義,我們看到對法治的信心受到影響。」
4年過去,他說香港與他初來時,變得不同。「公開發表批判意見的空間,包容多元意見,有新聞自由的地方,過去數年,香港這些領域都受影響。簡而言之,你可以說香港曾經是一個開放社會,但現在已不再是了。」
23條立法後,歐洲議會通過無約束力決議,呼籲成員國制裁行政長官李家超等官員。高宇馳說,歐盟沒有計劃制裁他們,強調辦事處與港府及外交部駐港公署一直保持聯絡。「儘管(我們之間)可能存在分歧,我們繼續交談,繼續進行對話。」
他說,特區政府近年聚焦國家安全,若要釋除歐洲商人疑慮,希望政府重心放回經濟,「香港仍維持獨特性、資金自由流動、普通法制度,這些特點都是歐洲企業欣賞的這十分重要,不僅重申香港再次開放,而是要保證對經濟發展的承諾。」
他8月尾卸任,9月起擔任歐盟駐日副大使。他說歐盟和香港雖然有分歧,但在推動可持續發展,例如實現2050年前碳中和,仍然目標一致,他期望雙方繼續在這方面合作。
政府發言人指香港人權一直受《基本法》保障,《港區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亦清楚訂明,維護國家安全時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言論及集會自由,《國安法》和《基本法》23條實施以來,本港傳媒環境依然蓬勃,傳媒可以依法行使新聞自由,只要不違法,傳媒批評政府施政的自由全然不受限制,但和世界其他地方一樣,有關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在有必要保障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時,政府可以限制部分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