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兒童室內遊樂場藏安全危機、收費爭議 小童玩繩網墮地骨折 會籍到期餘額清零無通知
【有線新聞】近年香港兒童室內遊樂場大行其道,遊戲設施五花八門,當中包括大型歷奇設施例如繩網洞、巨型波波池或大型滑梯等。然而,消費者委員會不時接獲有關兒童室內遊樂場的投訴,當中包括小朋友穿越繩網洞時失足墮下受傷、報讀幼兒遊戲班(Playgroup)獲贈的免費遊玩時間條款欠清晰,以及在會籍到期後,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戶口餘額被全數清零,所設的最低充值限額高於每小時收費卻不設退款等。
小朋友穿繩網失足墮地致骨裂 商戶僅賠$3,000
其中一宗投訴個案,投訴人江小姐與丈夫攜同小朋友到A室內遊樂場遊玩,期間丈夫先陪同小朋友步行一段斜路至波波池的上層。其後,兒子須獨自穿過一條小型隧道,才能到達繩網洞,而江小姐則站在繩網洞出口等待兒子。惟小朋友不幸於穿越繩網洞時,失足從高處直墮地面,檢查傷勢時發現右前臂未能移動,手指亦不能正常屈曲。經醫院醫生檢查後,被診斷為前臂骨移位及手腕骨裂,需即時打石膏以固定患肢。江小姐其後通知遊樂場職員有關意外,並要求退回入場費及就事件賠償醫療開支或提供其他解決方案,但一直未獲商戶確實回應,故尋求消委會協助。經消委會介入後,商戶向江小姐作出深切慰問,並提議賠償3,000元。由於小朋友仍處於治療及覆診階段,投訴人尚未接受商戶建議,並正考慮採取法律行動。
報讀課程送任玩優惠 條款不清惹爭拗
第二宗個案,投訴人王太為2歲幼子報讀B幼兒遊戲班中心,當時中心推出限時優惠,只要一次過報讀16堂課程即送「一大一細」4小時任玩室內遊樂場。王太獲贈優惠後,帶同4歲長子前往遊玩,卻被職員告知只允許報讀課程的學員,即其幼子才可享用有關設施。王太翻查報名記錄及推廣內容,均沒有列明此要求,而當日報讀課程及獲贈任玩優惠時,職員亦沒有解釋詳情。王太不滿商戶未有列明箇中使用限制,為此多次與商戶溝通仍未能達成共識,遂向消委會作出投訴。商戶向消委會解釋,推出該優惠的原意是希望學員在參與課程之餘,亦能與父母共享玩樂時間以促進親子關係,但亦承認條款中未有列明優惠僅供報名學員使用,承諾將作出修改並向消費者提供更清晰的資訊。雖然商戶未能安排長子享用遊樂場優惠,但願意向投訴人退回餘下的課程費用。王太因擔心幼子年紀太輕,未必適合享用遊樂場設施,最後選擇讓幼子繼續上課,放棄使用優惠,事件得以解決。
會籍戶口被清零 最低充值額卻高於每小時收費
第三宗個案中,實施會員制的C室內遊樂場需要消費者先登記註冊,並充值(每次至少200元)成為會員後才可享用服務。投訴人張小姐開通了會員卡以享用一年會籍服務。相隔一段時間後,張小姐帶同小朋友前往遊玩,卻被告知其會籍已到期,以致早前存入的金額被全數清零,獲建議可以充值至少200元激活會籍。張小姐發現會員卡上並沒有顯示會籍到期日,更沒有列明會籍到期後餘額會清零的條款,但為免小朋友失望,唯有先增值200元重新啟用會籍。數月後,張小姐發現收費已經由每小時100元加至每小時120元,鑑於會員卡內只有100元餘額,於是便詢問職員可否補20元差額以遊玩一小時;惟遭一口拒絕,並要求必須充值最少200元才可完成交易。
張小姐不滿商戶多次強迫消費者充值,故要求消委會介入,並向商戶索回100元餘額。商戶指出會員卡上已就充值相關條款列明「每次增值額最少為200元」及「餘額不可兌換現金」,因此拒絕退回餘額。消委會建議投訴人可考慮尋求法律意見。
消委會提醒業界,室內遊樂場的遊戲設計及場地佈置必須嚴守安全標準,妥善評估及管理安全風險,為玩耍人士提供足夠的安全措施,打造良好的親子體驗;亦須清楚列明使用條款及細則,並建議制定靈活的收費政策,既可管理雙方的期望,亦可減少不必要的爭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