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職業打假少年」被法院判定涉嫌敲詐勒索被捕
【有線新聞】廣東湛江有一個19歲男子曾經在一年之內打假800次,成功索償獲利十多萬元,被稱為「職業打假少年」。但他近日卻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當地警方拘捕。
來自湛江徐聞縣19歲的陳之強近日被當地警方以敲詐勒索罪逮捕。陳之強稱自己為職業打假人,曾經在一年內提起訴訟800次,獲利超過十萬元人民幣。他的父親表示,陳之強打假並非為錢,只是對法律的熱愛。陳之強父親:「他當時非常擔心,因為這個本來不是甚麼事,因為他喜歡法律,他不是為了賺錢,我們的家庭不困難。」
翻看陳之強過去的打假訴訟判決書,可以見到他的打假有一些固定的方式。其中常用的是在網上購買食品,然後以該食品沒有入境檢疫證明、沒有提供食品安全合格證為由,向生產商提起訴訟索償。這些生產商多數不在廣東省,都持有食品合格證和入境檢疫證明,向法院提交副本後不被陳之強認可,需要出庭應訊以證清白,但由於距離太遠,多數生產商會因沒有出庭而被視為放棄,陳之強便可從中得近千元的賠償。一直處理陳之強訟訴的徐聞縣人民法院指陳之強提出的類似案件太多,認為該行為已遠遠超出生活所需的範圍,已多次駁回他的訴訟申請。
有專家認為,應該包容消費者的打假行為和權利。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知假買假以後會遏制造假行為,所以要包容職業打假人的獲得獎勵性賠償的合法利益。你如果說他依法獲得的賠償都違法了,那你製假售假獲得的不法利潤就合法了嗎?」
亦有民間打假人表示,購買的動機無法評判,只要在購買商品後沒有再次售賣,就應當被認為是消費者,各項權利都應該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