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委會舊址部分改建成公屋單位出租 房署:40至50個適合做住宅
【有線新聞】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開會討論屋邨非住宅物業使用情況,房署指互委會的舊址部分已改建成公屋單位出租,又指轄下停車場充電位使用率不高是由於公屋電動車不多。
政府去年解散所有互助委員會,房署收回1,200個辦事處單位,至少40個大廈閘內的單位原本是由公屋單位改建,日後將會回復原狀重新出租。房屋署副署長(屋邨管理) 楊耀輝:「我們已覓得約40至50個適合做住宅,其中3個已完成工程並租出,如果閘內的互委會辦事處不適合租予外面其他團體使用,因為保安問題,至於閘外的互委會辦事處,其實有部分已改作回收便利點,亦預留了足夠數目讓關愛隊設立辦事處。」
停車場方面,房委會轄下有約33,500個車位,當中1,900多個已配備充電設施,另外2,400多個有電源接駁,車主要自行安裝充電器,這些充電位平均使用率不足四成,政府解釋是由於屋邨電動車不多。選委會界別議員簡慧敏:「為何1,680個月租(充電)車位只有38%的使用率?公眾覺得只有10%的充電車位,原來使用率都低於40%,你不說也不知道。」楊耀輝:「屋邨用家的車種都是電油車較多,電動車價未必便宜,對屋邨居民能否負擔電動車,這可能是個問題。」
有議員建議政府安裝更高效的充電器,房署指考慮到大部分都是月租車位,相信車主普遍有較長時間充電,中速充電器已足夠滿足用戶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