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署前分判商涉提交虛假儲水庫巡查報告 董事及3名僱員遭廉署起訴
【有線新聞】廉署昨日(29日)落案起訴一名水務署前分判商董事及其3名僱員,控告他們涉嫌串謀欺詐,向署方提交載有虛假資料的儲水庫巡查報告,誘使署方兩年間向分判商發放服務費共約460萬元。
被告包括竣才工程有限公司唯一董事兼股東劉浩基(43歲)、竣才文員李穎圖(32歲)及竣才雜工郭家禧(39歲)。他們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名,違反普通法。而郭家禧胞兄及竣才雜工郭家祺(39歲),另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名。
4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明日(3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訊,以待控方稍後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於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案發期間,水務署把兩份水務工程定期合約判授予明興水務渠務工程有限公司,為新界東的水務設施提供各類水務工程服務。竣才獲分判巡查區內約40個儲水庫,以維持儲水庫的安全及設施狀況。
水務署規定分判商須指派特定數量的3人巡查隊伍每日巡查儲水庫,並須製備每日的巡查報告,及附上巡查時儲水庫設施的實時照片。
劉浩基、李穎圖及郭家禧涉嫌串謀其他竣才僱員欺詐水務署及明興,偽稱巡查工作已根據水務署規定妥為進行,並誘使水務署向竣才發放服務費用約240萬元。
郭家祺亦涉嫌串謀劉浩基作出相類虛假陳述,欺詐水務署及明興並誘使水務署向竣才發放服務費用約220萬元。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有關巡查報告中儲水庫設施照片的拍攝日期或時間曾經修改,以偽稱巡查小隊曾在不同日子巡查有關設施,亦偽稱每次巡查均由3人一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