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串謀呃逾2,600萬元貸款 警司陳凱港2欺詐罪成囚6年半 官:沒違反誠信、有良好品格
【有線新聞】警司陳凱港涉嫌隱瞞警務人員身份,串同一名前督察騙取逾2,600萬元按揭貸款,兩項欺詐罪成,共判囚6年半。
陳凱港和報稱商人的前總督察汪浩毅由囚車押送到庭,案情指陳凱港2019年隱瞞警司身份,聲稱受僱於「出眾資本」,並誇大收入,用自己名下兩個物業向兩家銀行申請按揭貸款獲批,部分款項用來還債,另一被告汪浩毅協助申請。
陳凱港的代表律師求情指,他熱心公益慈善,經常以警司身份贊助慈善活動,疫情期間捐贈口罩予前線醫護。他也患有嚴重抑鬱症,案件壓力令他曾有輕生念頭,因應貸款抵押他將會失去物業,面臨極大財政壓力,審訊後亦會失去警隊工作,而案中銀行沒有蒙受任何損失,希望法庭輕判。另一被告汪浩毅求情指,自己並非案件始作俑者,沒有從中獲取個人得益,重犯機會低,希望法庭考慮緩刑。
區院暫委法官王證瑜考慮後說,案中銀行沒有實際損失,認為陳凱港雖有虛報自己月薪,但他一直還款,沒有違反誠信,考慮他有良好品格,酌情扣減九個月刑期,兩項罪名分別判囚5年半及3年3個月。雖然案發同一時期,但由於被告向兩間不同銀行,以不同物業抵押,因此2項罪名部分分期執行,共判囚6年半。
至於另一被告汪浩毅,法官不同意被告非始作俑者,指他明顯知悉陳凱港申請貸款,並協助他隱瞞警司身份,扮演重要角色,因此拒絕以緩刑處理,判他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