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特赦證人周達權首作供 承認為公司簽支票 但非每次過問詳情
【有線新聞】黎智英案,壹傳媒營運總監周達權首日作供,他承認擔任多間黎智英名下公司的董事,包括力高顧問,會在黎智英同意下為公司簽支票,但不是每次都會過問詳情。
周達權前年獲豁免起訴,以特赦證人身分出庭作供。他1993年加入壹傳媒,之後分別成為公司的財務總監及營運總監,指自己代替黎智英以信託形式持有力高顧問公司股權,亦是公司戶口的授權簽署人。控方展示一張力高顧問公司2020年簽發予陳梓華的支票,面值8萬多元,周達權承認支票是由他及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簽署,他指公司一般會取得黎智英同意才開支票,所以當時自己沒要求解釋,亦無問公司為何要向陳梓華付款。
控方又展示周達權2019年5月向黎智英報告每月開支的電郵,當中顯示一筆300萬元給予Mark Simon的轉帳,標明是「項目開支」。周達權指時間久遠,不肯定是否由他經手,亦不肯定是否由力高顧問的戶口轉出。控方再追問原因,周達權指一名力高員工Linda Mendoza每月都會向他提供一份初步報表,顯示黎智英名下多間公司的支出,自己整理後就會向黎智英匯報,他沒有查看任何收據或發票,因此不清楚詳情。
控方提出黎智英在2020年將一間名為Lacock的公司轉到陳梓華名下,周達權有份處理,周達權解釋這間公司由黎智英全權擁有,沒有實質業務,當時他曾向Mark Simon打聽,對方回覆這間公司是作為陳梓華為黎智英辦事的酬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