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國天下|涉國安罪行被捕人羈留期最多14日 湯家驊:做法合理
【有線新聞】《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涉及國家安全罪行的被捕人羈留期限可以延長至最多14日,行政會議成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本台節目「家國天下」表示做法合理。
湯家驊:「因為國家安全的罪行不像打劫銀行般簡單,當中可能涉及情報收集,涉及一些也許不能呈堂的證據。正因為這樣,當收到一些情報或信息,便要查清楚是否能夠拿上法庭來定罪,若不能拿上法庭來定罪,會直接影響是否有權利提出檢控,加上國家安全罪行必須律政司書面同意才可提出檢控。不要忘記,現在說的只是上限,不是一定要囚禁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