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熱話|屯門少年駕電動滑板車 載同伴馬路橫行 網民:玩咗至少一年
【有線新聞】繼元朗月初有13歲少年涉嫌無牌駕駛「綿羊仔」載同伴遊元朗後,屯門亦出現電動滑板車少年,載著同伴在馬路橫行。影片引起不少人關注,有網民認出兩人經常高速在單車徑上行駛,擔心引起安全問題。
網上近日流傳兩段影片,其中一段長約14秒,可見一名少年駕駛電動滑板車,並載著另一名年齡相仿的少年,沿屯門海皇路彎入海榮路。當時兩人並無佩戴頭盔或其他安全裝備,更有不少私家車及電單車在旁駛過。
而另一段長約13秒的影片則清楚拍下兩人駛入建盛里,當時一人盤坐在電動滑板車上,另一人站立其身後,兩人無視交通燈從馬路駛向人來人往行人路,動作熟練。
不少網民關注事件,有人留言稱「成區俾你行晒啦」、「這對電動滑板少年,會否像電動單車的少年被警方拘捕?」;有人則認出兩人為「慣犯」,指「玩咗最少一年,經常好高速在單車徑行駛」;亦有人指「最慘隨時害到其他司機,一撞就兩條命」。
根據現行法例,在行車道、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的電動可移動工具,例如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輪車、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電動單車等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