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首名非白衣人暴動罪成 判囚33個月 官:以暴易暴要付出代價
【有線新聞】2019年元朗721事件,首次有非白衣人暴動罪成,判監33個月。法官判刑指,雖然非白衣人暴力程度較低,但以暴易暴亦要付出代價。
42歲的被告、會計師何贊琦由囚車押送到庭,他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辯方求情指,事件並非早有預謀,而且暴動規模較小,時間亦較其他同類案件短,被告當時為會計師,在長時間工作下身心俱疲,一時迷失才會犯案,被告有悔意且重犯機會低,在審訊過程中合作,節省了法庭的時間。
法官李慶年將「721事件」劃分成四個階段,階段一是7月21日前,有人在網上呼籲「光復元朗」;階段二是白衣人自組武裝力量,攻擊非白衣人、黑衣人,甚至在車廂內無差別襲擊;階段三就是本案發生的時間,即是白衣人及非白衣人在英龍圍及朗和路發生肢體衝突;階段四就是白衣人拉起鐵閘,再次進入站內施襲。
法官認為在四個階段中,白衣人不論在預謀、暴力及使用武器程度都比非白衣人一方嚴重,雙方的罪責、刑責是有所分別,但非白衣人以暴易暴,亦要付出代價。
法官判刑時考慮到,雖然被告有投擲物品,但並非致命物件,相比白衣人拿棍及藤條等,暴力程度較低,在暴動案中屬於低嚴重程度,以三年為量刑起點,扣除背景良好及檢控延誤等,判刑33個月。
法官說被告年青,屬於專業人士,但被憤怒沖昏頭腦,以違法方式抱不平,糟蹋了大好前途,令人十分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