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快遞新規」引熱議 如非用戶同意須「送貨上門」 快遞員:每日送少100個快遞
【有線新聞】內地本月起實施「快遞新規」,要求業務經營者除非得到用戶同意,否則必須「送貨上門」,有快遞員指工作壓力倍增,效率亦減慢了。
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三月起實施,明確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在未經用戶的同意下,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
有人說,新例方便長者等行動不便人士,但亦有人認為,直接送貨上門未必是最好的做法。北京市民:「我覺得是一件有利有弊的事情,告知呢,用戶是否能夠方便接聽電話,是一個很不確定的事情,但是如果直接放在家門口,那可能也會造成貴重物品丟失的這種情況。」
新規例下,快遞員一旦違規將面臨巨額罰款,金額可以是工資的三至十倍,部分人對此表示擔心,寧願辭職,留下來繼續任職的,壓力亦不小。浙江湖州快遞公司快遞員:「每天你要打一個電話,比方說二十秒、三十秒鐘還好,那如果我打個五個、六個,七個電話他不接,他一個電話就佔線,就會損失十幾分鐘,我就一個快遞都送不了,工作量實在是增加了。」
有快遞員因為重覆致電太多次,而被電訊商停機停號,工作效率亦不如前。浙江杭州快遞網點負責人方先生:「效率肯定慢了,比如說平常送300個,現在一天送200個了。」
新規例實施後,快遞點的存件量減少了兩成,專家認為快遞公司,應主動承擔派送成本責任,為顧客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