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警長傳達保釋判決書 辯方質疑游說作證人 張劍虹否認、稱自己「想講出嚟」
【有線新聞】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完成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張劍虹被警方游說轉為控方證人,張劍虹不同意。
黎智英和張劍虹分別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法院。張劍虹第四日接受辯方盤問,指國安法生效後《蘋果日報》希望繼續在紅線下運作,所以將部分敏感文章和影片下架,但無法阻止黎智英發表「成敗落一笑」專欄和訪談節目片段,直至他被落案起訴才下架。
張劍虹確認高院拒絕他保釋申請後,一名警署警長在2021年11月11日早上探訪時間結束後,到荔枝角還押所傳達10頁長的判決理由書給他,期間他自行閱讀理由書用了約20分鐘。辯方指出當日會面長達6小時,張劍虹答不記得具體多久,但的確連續一段很長時間,沒有午飯時間或中斷。張劍虹再供稱當時沒有時鐘或手錶,相信時間長約4個多小時。辯方問警長有否游說他做控方證人,張劍虹說沒有,兩人是第一次見面,對話內容圍繞還押生活,自己是閱讀保釋被拒的理由後「想講番件事出嚟」,但無向警長透露。翌日,同一警長帶同另一名探員再到收押所,張劍虹才表示有事情想向警方披露,希望成為控方證人。
辯方指張劍虹之後更換代表律師,並在12月16日發信予律政司,稱警方邀請他做控方證人,張劍虹說不清楚。辯方已經完成盤問張劍虹,控方星期五開始覆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