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喬映瑜認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囚61個月 稱感國家關心年輕人 不欲再見暴力事件
【有線新聞】12港人案其中一名被告喬映瑜承認製造、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三項罪名,判囚61個月。
喬映瑜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法官在庭上讀出她的求情信,指2019年社會運動是人生轉捩點,變得激進,直至在內地水域被捕才重新認識自己。在內地監禁期間,她反省自己熱愛家人及和平的香港,亦感到國家關心年輕人,相信暴力不能解決問題,不希望再見到社會有暴力事件。法官陳廣池指喬映瑜作出對香港和國家的承諾,相信她真心、有誠意改過,出獄後能身體力行,因此扣減刑期三分一,但由於控罪發生的時間和情境不相同,刑期要分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