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燒烤店打人案「保護傘」 馬愛軍判囚12年 中國在線 2024年01月22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在河北唐山燒烤店打人案中擔任「保護傘」、唐山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路北分局原局長馬愛軍,被判囚12年。 案發於2022年6月10日凌晨,以陳繼志為首的惡勢力組織,在唐山一間燒烤店內,騷擾並打傷4名女子,事後更被揭發,陳繼志多年來獲多名公職人員包庇。 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代院長王沛恒,周日在廣陽區人大會議上,向大會作工作報告時,提及馬愛軍案的判決,指馬愛軍犯徇私枉法罪及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70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