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兒案|兩員工認虐兒罪 求情非施暴者 各判囚四個月及四個半月
【有線新聞】童樂居虐兒案,再多兩名員工承認共24項虐兒罪。另外兩人早前認罪,分別判監四個月及四個半月。
案發在2021年11月,被告鄭淑貞和李慧心承認沒有勸阻同事襲擊兩名幼童,其中一名幼童被提起、再摔倒地上,另一名幼童則被大力拍打頭部兩次。辯方求情指她們不是施暴者,罪責較低,法官不接納,批評她們受薪卻破壞誠信,欺負缺乏家人支援的兒童,即使沒有施襲,袖手旁觀會助長氣氛蔓延;考慮到她們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另外兩名被告伍家穎和周靈芝承認虐待17名幼童、共24項罪名,還柙候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