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大廈未滿百戶或須自行回收 有居民行廿分鐘方到環保站 環團倡完善回收網絡
【有線新聞】為了配合垃圾徵費,政府會立法規定100戶或以上的住宅物業,必須安排認可回收商處理回收物。有單幢樓的住戶認為未有照顧他們的需要,環團就建議完善「綠在區區」的回收網絡。
住在灣仔單幢樓的Thomas,兩、三個星期就會回收一次,每次都有差不多五袋。去年《施政報告》提出研究立法強制住宅物業,必須收集住戶分好類的回收物交予回收商。政府最新的說法是會涵蓋100戶或以上的大廈及屋苑,法案明年初提交立法會,預計同年實施。
Thomas住的單幢樓少於100伙,不會在新例涵蓋範圍,最近的「綠在灣仔」相信繼續是唯一選擇,這天他帶記者走一次。Thomas:「我們現在開始過去,又要趕。」最終用了20分鐘走完綠色旅程。記者:「累不累?」Thomas:「累,全身都是汗。我們都需要回收,不只100戶或以上才要回收,如果日後要下樓行20分鐘,真的令人有點憤怒。」
現時「綠在區區」除了「綠在灣仔」這類回收環保站,還有回收便利點,而回收流動點以街站形式運作,一般一星期開一次、每次三小時,上班族時間上很難遷就。
有環團認同立法只是針對有完善管理的大型住宅,因為小型住宅未必夠地方存放回收物,必須靠方便的回收網絡。綠惜地球助理環境事務經理:「如果網絡不太密集和開放時間不方便市民,很多市民會對減廢信心有影響。日後頗大程度要看綠在區區運作是否順暢,來判斷回收網絡是否足夠或有效。」
他建議「綠在區區」流動點延長營業時間至晚上及假日,成為各區回收物的集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