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記分制|條例草案三讀通過 濫收車資最高扣10分 議員促裝行車紀錄儀
【有線新聞】立法會三讀通過《的士記分制條例草案》,兜路、拒載、濫收車資扣5至10分,兩年內扣滿15分停牌三個月。有投反對票的議員認為現有法例已足以規管,亦有議員要求的士安裝行車紀錄儀方便舉證,政府指會要求的士車隊為旗下的士安裝。
記分制在24項的士司機相關罪行中挑選11項制訂,每項扣3至10分不等,不發收據可扣3分,兜路、「釣泥鯭」扣5分,拒載、濫收車費就扣10分;兩年內扣滿15分,停牌三個月,之後每次停牌六個月。
有議員表明反對,認為現有24條法例足以規管,法庭多數輕判罰款。航運交通界(自由黨)議員易志明:「奇怪的是行政部門,從無向法庭上訴申請加刑以儆效尤。既然現有法規只判最高刑罰就可將「黑的」消除,故毋須引入另一套違例記分制。」選委會界別議員江玉歡:「局方無清楚解釋,如何解決兜路指控中舉證困難,如何防止司機、乘客各執一詞。」
工聯會大部分議員投棄權票,有人質疑警方執法不力。選委會界別(工聯會)議員陸頌雄:「人人都知蘭桂坊某些時段用不到正價截車,全城的人知道,警察何不每天到那裏『放蛇』?我保證他收穫豐富。」
有議員建議用科技配合。選委會界別議員陳紹雄:「仿效澳門做法,由政府為所有的士在車廂內設置雲端攝錄系統。」新界西南(民建聯)議員陳恒鑌:「單靠放蛇沒有甚麼用、警力有限。今時今日要全靠警力執行很困難,我們必須要有24小時在車上的「警察」協助監察。」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我們會要求車隊持牌人必須在車隊的士車廂內安裝攝錄系統。我們希望透過的士車隊示範,推動其他的士安裝有關裝置。」
議案以68票贊成、3票反對,13票棄權獲通過,江玉歡、自由黨易志明、李鎮強投反對票。記分制將於9個月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