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中大餐廳均沒領食牌 外間機構合約沒國安條款 校方:將明確納入《國安法》
【有線新聞】審計報告指中大部分外間機構營運的校園設施沒有做好招標及監管,當中33間餐廳全部都沒有領取食物業牌照,視察29間亦全部招待「街客」,3間更透過外賣平台送餐到大學範圍外。
中大有39項校園設施由外間機構營運,包括33間餐廳,還有便利店、書店、銀行等。審計報告指部分招標沒有依循招標程序,有一間書院的三間餐廳三次招標都沒有跟程序,招標規格沒有交予財務處審批,出價亦沒有經投標委員會批准就接納;翻查2017年至今年7月50份合約紀錄,有17份更加沒有以招標方式批出,當中7份沒有獲取招標豁免。
而全部33間大學餐廳都沒有領取食物業牌照,實地視察29間又發現全部都有招待「街客」,並非只限大學教職員使用,有13間沒有貼出告示表明只招待教職員,有3間更加透過外賣平台外送食物到大學範圍外。而33間餐廳共24份合約訂明的食物安全規定和衛生標準亦不盡相同。書店又從事合約不允許的活動,包括出售護膚品、沐浴露、玩具模型車、小型充電風扇等。
審計報告又審查營運商繳費紀錄,發現包括保養費、管理費及牌照費等分別都有過半沒有依時支付,當中34宗逾期繳費個案中,30宗按合約訂明要徵收逾期費用,但中大全部都沒有追收;又指中大發出的招標文件與外間機構簽訂的營運合約及指引均沒有加入國安條款。中大同意審計報告的內容。
中大回應指,與所有營運者簽署的合約都已經列明必須遵守香港法律,但會盡快修改,明確納入《國安法》;又進一步解釋校園設施招標競爭有限,是因為客流及校園政策等所限,例如餐廳要提供實惠膳食,校方會陸續實施署方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