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世瑜認違國安法僅獲減刑半年 不服刑期上訴 律政司主張刑期可設下限
【有線新聞】理大學生呂世瑜去年承認違反國安法,因法律條文而未獲全數減刑,不服刑期上訴,終審法院明日頒裁決。
呂世瑜自2020年9月提堂起還柙,去年承認在Telegram頻道發布港獨文宣和售賣武器,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原審法官以五年半為量刑起點,認罪原本可扣減三分一刑期,但國安法列明情節嚴重,須判監五年以上。呂世瑜最終只獲減刑半年,他在終審上訴爭議國安法條文規定只是量刑起點,刑期分級制並非「一刀切」。律政司就以謀殺依例判囚終身為例,主張刑期可設有下限,以強調某類罪行的嚴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