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州男送女友到登機口 「買機票不上機」當場被捕 香港亦屬犯法判得監?
【有線新聞】新加坡一名男子因為「浪漫過頭」面臨牢獄之災,事緣他為了送女友登機,特地買了一張機票進入機場登機口,結果觸犯當地法令而被當地逮捕,最重可能判罰兩年監禁。類似「案件」原來更非罕見,新加坡警察部隊證實今年至今已有16人「犯法」,並提醒民眾相關處罰「從嚴不貸」。
機場過境區屬保護區 星警:違者從嚴不貸
根據新加坡警察部隊本月15日公告,事發於上周六(12日),涉事55歲男子買了機票進入樟宜機場的過境區,但他並沒有打算要離開新加坡,因此觸犯了基礎設施保護法令,當場遭到逮捕。男子事後供稱,是為了替離開新加坡的女友送行,送女友登機至最後一刻。根據新加坡法令,樟宜機場過境區屬於保護區,只允許準備登機前往其他目的的乘客進入,男子行為等於觸犯了「基礎設施保護法令」。
警方表示若是罪名成立,男子會面臨最高2萬元(約11,5025港元)的罰款,以及最高兩年監禁;提醒樟宜機場過境區屬於管制區域,嚴禁胡亂進入,一經查獲就予以逮捕,「從嚴不貸」;從今年1月以來,已經有16個人因為濫用登機證而被捕。樟宜機場發言人則表示,持有登機證即被視為「將會乘搭飛機」的旅客,機場內已設告示牌提醒民眾。
港女為友餞行入禁區 判緩刑及罰款3千元
本港今年6月亦有相關案例,一名24歲女子被指於去年9月持有前往泰國曼谷的登機證,以「離境旅客身分」進入機場禁區,但於航班離港數小時後向入境處職員聲稱「錯過航班」,需要辦理取消離境手續。負責職員認為有關解釋存疑,作出深入調查。女子期後於警誡下承認「假裝成離境旅客」,目的是為其朋友餞行,自己未打算前往泰國。
該女子因一項誤導入境事務隊成員及一項無合理辯解而逗留機場禁區罪,今年6月1日合共被判監禁4星期、緩刑24個月,以及罰款3,000元。入境處發言人表示,如作出虛假陳述以誤導入境事務隊成員,最高罰款為港幣1萬元及入獄6個月;違反《航空保安規例》進入或逗留禁區,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5萬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