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條件釋放令擬擴大 李夏茵料一至兩年修例 另擬檢驗確保患者定時食藥
【有線新聞】政府計劃擴大《精神健康條例》下「有條件釋放令」的適用範圍,至自願入院、有刑事暴力傾向的精神病患者。醫務衞生局副局長李夏茵說是希望協助這批病人在熟悉的社區加快康復。
「有條件釋放令」現時只適用於有刑事暴力傾向,並被強制送院的精神病患者,政府計劃涵蓋自願入院的病人。李夏茵預計修例需時一至兩年,她說擴大適用範圍是想讓患者多一個選擇。
「對精神病病人,康復最重要的是回到社區、自己熟悉的環境。如果你自願入院,我沒有機制讓你有條件釋放、在社區支援你的話,醫護最簡單的方法、安全起見,我不知道你回社區會否有問題,我就不讓你出院。於是留院情況更長,對病人選擇更少。」
至於會否將適用範圍再擴大至有自殺傾向或較高機會疏忽照顧自己的病人,李夏茵認為現階段不合適。「嚴重自殺傾向或疏忽(照顧)自己,評估不會很客觀,甚麼是嚴重或不嚴重?我們已在社區支援、有配套給病人,我們寧可用氣力加強配套繼續支持病人,多於用一個令要將他拉入醫院。我們都意會到這類人求醫其實已很難,你還要嚇怕他其實可能更難。」
李夏茵又說醫管局會制訂臨床指引,為合適的病人使用注射藥物或處方副作用較輕的藥,並考慮用驗尿或抽血的方式確保患者有定時食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