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子杰爭取承認海外同性婚姻終極上訴 稱嚴重侵犯平等權利
【有線新聞】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就政府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提出司法覆核,兩度敗訴,終審法院開庭處理他的終極上訴。
岑子杰因為初選案正在還柙,在終審法院聽完聆訊後登上囚車離開。他2013年與同性伴侶在美國結婚,香港不承認他們的婚姻關係,其後提出司法覆核,先後被高院原訟庭和上訴庭駁回;終院5名法官包括首席法官張舉能,開庭處理他的終極上訴。
岑子杰一方說,香港現時沒有替代途徑在法律上承認同性婚姻關係,例如民事結合或註冊伴侶等,影響他們領養子女、財產分配、獲得稅務優惠等,嚴重侵犯他們的平等權利。同性伴侶及異性伴侶在多方面都是對等,關係親密、互相依存,所以同性伴侶享有私生活的核心權利,受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保障。
律政司反駁說很難定義甚麼是核心權利,因為這個概念很主觀及模糊,強調基本法列明的締結婚姻權利只限於一男一女結合的異性婚姻。
常任法官李義說,法例目的是鼓勵異性伴侶結婚,與是否允許同性婚姻無關,又說容許同性建立關係,不等於影響傳統婚姻。聆訊星期四繼續,預計會輪到岑子杰一方回應律政司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