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顛覆政權案|鄭達鴻指國安法實施後公民黨曾改政綱 憂「縮得很勁」無對外公布
【有線新聞】初選案續審,鄭達鴻作供說公民黨曾經因應國安法實施修改政綱,但為了提高勝算,沒對外公布;重申否決預算案不是他的立場,他沒退黨是因為留下才有最大勝算。
鄭達鴻繼續接受控方盤問,提到20年3月公民黨記者會聲稱會否決所有議案、爭取五大訴求,之前他不知道發言的實際字眼,只知道譚文豪提出要「去得盡啲」。至國安法生效,公民黨曾修改政綱,不過沒對外公布,因擔心令人覺得他們在國安法之後「 縮得很勁」,而參與初選的選民是「最黃或者偏黃的選民」,從勝選考慮沒有對外公布。
法官陳慶偉關注新政綱仍有「彈劾及罷免林鄭月娥」,鄭達鴻說公民黨沒詳細討論過怎麼做,黨的立場是政府應就社會運動問責,罷免後就可以根據基本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事件;簽「墨落無悔」聲明及競選單張提到承諾否決預算案,都不是他的立場,是黨的立場。
陳慶偉反問他是否初選前已打算要做「公民黨的壞孩子」、為何不轉投其他黨派,例如街工?鄭達鴻說當時公民黨是他的最大機會、最大勝算。他又說公民黨給了很多機會自己,有感激也有不開心的地方,以往當他不同意黨的時候都有提出意見,重申若當選後無法改變公民黨,他會申請不跟黨的立場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