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火燒人案|夫婦三年前擾亂秩序罪脫 律政司上訴得直 案件發還重新考慮判決
【有線新聞】反修例衝突期間,馬鞍山火燒人案一對夫婦原被控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不成立,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新考慮判決。
該對夫婦被指當日在現場以粗口指罵被火燒的男子,被控公眾地方擾亂秩序,三年前獲裁定無罪,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訴。高等法院法官張慧玲認為,原審裁判官錯誤地沒有考慮或沒有充分考慮被告的說話,或令事主使用暴力或者令持相反意見的人對事主使用暴力,裁定原審時因法律上的錯誤,而判二人無罪,下令案件發還至原審裁判官席前,重新考慮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