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程序修例二讀 國安法案件無罪裁決擬准上訴 張國鈞:為了秉行公義
【有線新聞】立法會首讀及二讀刑事訴訟程序修訂條例草案,草案建議容許控方就國安法案件的無罪裁決上訴。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為了秉行公義,以及為了讓司法機關妥為履行香港國安法之下的職責,有效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活動,有必要賦予控方上訴的權利,令上訴法庭有機會檢視,並且在有理據的情況下糾正審判庭犯下的任何法律錯誤,包括推翻錯誤的無罪裁定。」
首二讀條例草案後,下一步交內會處理。現時高等法院審理的國安法案件,如果三名指定法官裁定被告毋須答辯或無罪,控方無權向上訴庭提出上訴。草案建議容許控方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