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聽障男襲警案重審脫罪 官:警曾稱「同阿sir對埋故仔」令人不安
【有線新聞】一名聽障男子2019年在銅鑼灣襲警罪成,上訴得直案件重審,裁判官認為無法證明被告在公平情況下招認,拒絕證供呈堂,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脫罪被告羅鎮傑由媽媽陪同離開法院。
羅鎮傑:「應該比較低落的心情,沒甚麼、但是可能…」
羅鎮傑母親:「多謝、現在好開心。(是否滿意今次法庭打字安排?)滿意。確是幫到很多聾人,幫到聾人很多。」
案發時19歲的羅鎮傑被控2019年在銅鑼灣站外搶走一名警司的胡椒噴劑,原審襲警罪成判入更生中心,他之後上訴得直、發還重審。辯方爭議被告羅鎮傑有聽障,被補時一度失去助聽器,聽不到警方警誡,又質疑警方聲稱安排被告致電母親,猶如「屈個視障偷睇國家機密」,反對將他說「一時衝動才會打警察」等口頭招認呈堂。
裁判官認為,無法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在公平情況錄取警誡供詞,裁定證供不可呈堂。又說事發時有人逃跑,人群湧向同一方向,不能排除被告失平衡跌向警司。控方依賴的招認口供是在沒有安排手語專家下錄取,認為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犯案、罪名不成立。裁判官又提到,警方錄影片段拍攝到一名警員對同袍說「同阿sir對埋故仔先」,認為不論該警員態度輕率,沒好好選擇用字抑或另有別情,這段說話在當時環境都令人不安。
裁判官說被告被捕後肋骨骨裂,認為警方毋須急於錄口供,可以等待手語翻譯到場。平機會去年已制定聾人和聽障人士參與司法程序時的指引,提醒警方跟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