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五部門:禁止中小學校舉辦或參與舉辦培訓機構 i-Cable 2023年03月24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教育部與財政部等五個部門聯合發布,有關校外培訓機構財務管理辦法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國中小學校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校外培訓機構;同時亦提到,上市公司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培訓機構,亦不得收購學科類培訓機構資產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由外資通過兼併收購、受託經營和加盟連鎖等方式控股或參股。 通知又提到營利性和非營利性,以杜絕過去培訓機構盲目擴張、惡性競爭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