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六旬漢猥褻5歲女 遭父母「私了」後身亡 官改控「普通傷害罪」免囚終身
【有線新聞】台灣南投一名60歲李姓男子,2020年於KTV(即卡拉OK)懷疑猥褻5歲女童,女童父母得悉後將男子押到巷子毆打,後者三天後不治身亡。女童父母原被控「傷害致死罪」,法官指死者生前患有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毆打致骨折後身體多處發炎,影響復原能力,引發敗血性休克死亡,非常人可判斷及預見,因此改為「傷害罪」,判女童母親監禁5個月、父親判刑10個月。
據台媒報道,5歲女童於2020年12月13日隨父母到南投一家KTV,與李姓男子及其他友人聚會。到下午4時許,女童父母打算離開,卻遍尋女兒不獲。女童終於KTV後門被發現,父母追問行蹤時稱遭李男吻私處。
孌童色魔遭打斷多條肋骨 三日後敗血性休克亡
女童父母聽罷即讓女兒指認疑犯,確定為李男後,憤而帶到附近巷子毆打,其間父親更持路邊雪糕筒當武器。患有多種慢性病的李男毫無招架之力,送往醫院時已被打斷四條肋骨、牙齒多處斷裂、牙齦撕裂,雙上肢、胸部及右肩皆有傷勢,經三日救治仍因敗血性休克不治。
父母辯稱僅予教訓 官改控罪獲「輕判」
女童父母原被控「傷害致死罪」,可判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案件日前在南投地院展開審理,他們否認控罪,辯稱因為女兒遭猥褻才會毆打死者,只是給他教訓,並不知道他隨後會死亡。
法官認為,傷害行為與李男的死亡有一定的因果關係,但傷勢並不致命,而且因死者患有多種慢性病,才會身體惡化感染肺炎,最終敗血性休克死亡。另外女童父母並不知道死者身體狀況,即使打斷其多條肋骨,但仍無法預見會導致其死亡的結果,因此女童父母僅須負「普通傷害罪」刑責,母親需判刑5個月、罰款15萬新台幣,父親判刑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