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指23條參考英國法案 倡警毋須先獲法庭授權搜查 疑犯未經起訴最多扣14日
【有線新聞】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說,《基本法》23條的立法工作會參考外國相關法例,他特別提到英國的《國家安全法案》,建議警方毋須一定事先得到法庭授權而搜查、疑犯未經起訴亦可扣留最多14日。
鄧炳強發表《立法保國安全球皆然》文章,說留意到英國內政大臣向英國國會提交國家安全法案,涵蓋範圍極廣的新罪行及多項限制公民權利的措施。法案亦特別提到間諜活動、外國對政治制度的干預、破壞活動等源自外國的國家安全風險,更表明立法要「走在有關風險之前」。
法案建議加強英國警方的調查權力,包括在緊急情況下毋須事先獲得法庭授權而行使搜查權力、拘捕疑犯後可在未經起訴下扣留最長14天。法案擬訂的罪行絕大部分具域外效力,即不論犯案者的國籍或犯案組織的成立地點。
鄧炳強說《基本法》第23條立法會參考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同類法律,包括英國《國家安全法案》,他期望各界、特別是外國政客可以客觀理性看待特區政府的立法工作,切勿作出「雙重標準」的肆意攻擊或試圖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