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拒批《願榮光》禁制令 律政司提上訴 稱執行程序與國安法檢控程序沒衝突
【有線新聞】律政司就高等法院拒絕批出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的臨時禁制令提出上訴,認為原訟法庭認同歌曲有煽動意圖,若信納禁制令執行程序,與國安法檢控程序沒有衝突,就會傾向批出因此有需要上訴申明觀點。
高等法院拒批《願榮光歸香港》臨時禁制令,事隔十日,律政司提出上訴申請,發言人指作為公眾利益的監護人,申請臨時禁制令是為履行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而根據判詞,原訟法庭不批出臨時禁制令,不是因為有關行為合法,而是因為法庭認為即使沒有禁制令,行為本身已構成刑事罪行,不信納禁制令會有真正功用。
判詞亦指出,如果法庭信納禁制令有真正功用,執行上與港區國安法檢控程序沒有衝突,會傾向批出臨時禁制令,因此律政司司長認為有需要上訴申明觀點。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如果特區政府認為,上訴成功的機會有一定空間,我覺得應該極盡所能在維護國家安全責任方面提出上訴,但到底有多大的成功空間?我相信他們自己才知道。他可以指出,禁制令不是完全無用,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有一定作用,又或者其實法官認為與檢控程序有重疊或矛盾、這觀點未必完全正確的話,取得上訴許可的機會是存在或會增加的。」
湯家驊指作為律師若成功率低他不建議上訴,如果政府認為有空間,他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