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券|擬准夫妻共用 議員憂免證明已婚或濫用 李夏茵:會監管不尋常情況
【有線新聞】醫療券將容許夫婦共用,長者只需要在首次求診時申報一次婚姻狀況,毋須出示結婚證明就可以互用,有議員擔心出現濫用。
醫療券下個月起容許夫婦共用,初步構思雙方只需要在任何醫療醫構登記一次,就可以將戶口連結。
楊永杰(九龍中):「申報婚姻狀況是否一定需要結婚證明書,有些長者可能過去未必一定有結婚證書。」署理醫務衞生局局長李夏茵:「長者只要申報即可,毋須出示文件真的已婚。」
選委會界別陳凱欣:「有否預防機制,即可能他不記得,或者可能有人用他身份證登記了幾次,都要有一個預防濫用情況。」
張宇人:「登記了幾個老婆?」
李夏茵:「每次長者看醫生,如果用配偶的錢,要出示配偶的身份證副本,這是第一。第二,每次用完有短訊發送予使用者及其配偶。第三,在衞生署背後有數據檢視,尤其是不尋常情況,例如一個長者一年登記兩、三次,即不可以有幾個(老婆)。」
張宇人:「即你另外告他,不可以登記幾個、重婚。」
李夏茵:「現時婚姻制度只可登記一個 ,一年不可以換很多次,這些不尋常都會監管 。」
醫療券目前在內地只可於港大深圳醫院使用,李夏茵說會物色更多合適的內地醫院,但強調必須是港式管理,符合規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