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事件|自發維園點蠟燭會否違法? 林定國:法律界線清晰 市民須依法
【有線新聞】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北京向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匯報工作計劃,他不肯透露有否商討23條立法。被問到六四當日市民拿著蠟燭去維園會否違法,林定國說大家要依法行事。
星期日是六四事件34周年,維園連續第四年沒有燭光晚會。政府官員多次被問到市民自發拿燭光去維園會否違法,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說法律界線很清晰,「我自己不會主動建議市民做甚麼或不做甚麼事,我唯一會建議的是,任何市民在任何時候做任何事必須依據法律來進行。其實國安法說得很清楚,有幾類事情不能做,包括煽動分裂國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林定國訪問北京五天期間向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匯報工作計劃,又與11個部委交流,他被問到中央有否明確提出基本法23條立法的時間表。林定國:「落實基本法23條是我們香港的憲制責任,所謂的時間表只有一個,一定是盡快完成。這次會面當然我們與各部委有就國家安全這麼重要的課題,有很多討論,但具體內容不適宜、亦恕我不能在此詳細交代。」
警方正在調查大批人取消登記器官捐贈,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懷疑事件可能涉及違反港區國安法,林定國說自己沒有相關個案的資訊,不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