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有地產地理隱瞞物業為「兇宅」 遭買方終止交易兼索賠
【有線新聞】消委會今年首八個月接獲11宗涉及地產代理的投訴,其中有個案涉及代理隱瞞物業曾有人墮樓,消委會呼籲要小心核實資料。
樓市靜,地產代理促成生意出盡八寶,個別在過程中或涉及不實陳述。消委會今年首八個月接獲11宗涉及地產代理的投訴,當中一宗,有代理未有向買方披露單位曾發生墮樓事故,遭買方終止交易並追討賠償,最終有關代理須向買方賠償訂金。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副主席陳建年:「代理須為買方取得有關物業的資料,該條款隱含地產代理有責任以謹慎的態度向買方提供資訊,當買方向地產代理詢問單位有否發生古怪事情時,地產代理應作出合理的查詢才回答,並非回答『無』。」
另外,亦有買家敗訴個案,買方置業前向代理索取平面圖,後來發現單位實際面積較平面圖小,並以賣方失實陳述為由提出撤銷交易和追討訂金。不過法庭指平面圖並非來自賣方,賣方並無授權代理提供或作出失實陳述,最終裁定買家敗訴。
消委會提醒切勿委託無牌代理並須以多渠道核實資料,以及不應輕信「包借」及「包賺」等令人存疑的承諾,亦應以書面形式訂立協議、具體列明優惠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