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操縱正利股價罪成 判囚52至80個月歷來最重 證監:爭取還原交易
【有線新聞】正利控股股價操縱案,三名被告被判監超過四至六年,是造市案中判刑最重的一次。證監會將入稟要求還原交易以賠償投資者損失。
三名被告薛伊琪、林穎琪及譚焯衡,被控一項串謀虛假交易罪。薛伊琪及譚焯衡分別被判監六年八個月,另一被告林穎琪被判四年四個月。暫委法官游德康指,本案涉及大規模虛假交易以及複雜的串謀計劃,並涉及國際跨境犯罪元素,損害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和形象,必須判以阻嚇刑罰。
證監會歡迎有關裁決,強調不會容忍市場不當行為。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弘福表示:「此外,這裁決傳達一個非常強烈且明確的市場信息,我們不會容忍任何持續的不當行為,這亦是首次我們有個案在高等法院由陪審團審訊。」證監會早前已取得臨時強制令凍結涉案人資產,稍後計劃尋求法院頒令,還原相關交易,以賠償投資者損失。
案情指三名被告聯同其他人士,在2016年3月至2016年9月期間,透過156個證券戶口操縱正利控股股價,人為製造交投活躍的假象,一度令股價急升20倍,之後又大跌九成,從中獲利超過1.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