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推廣署:去年382間企業來港升近三成 指23條無損海外企發展意欲
【有線新聞】投資推廣署表示,去年來港擴展或設立新業務的內地及海外公司數目按年升27%,又認為基本法23條立法不會影響海外企業來港發展的需求。
自去年初疫後全面通關,來港投資的境外公司有所增加。剛在去年11月上任投資推廣署署長的劉凱旋表示,去年來港擴展或設立新業務的內地及海外公司數目按年升27%至382間,比較署方早前訂立要在2023年至2025年兩年間吸引到1,130間企業,她認為已經階段達標。
劉凱旋:「我們看到有更多企業及商會在去年年中進入本港,27%增長是慢慢回復至疫情前水平,對今年非常樂觀,亦有很多招商引資活動,外國商會及企業家亦有尋求投資推廣署,多了很多,這方面我們比較有信心。」
政府早前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展開公眾諮詢,市場憂慮會否收窄本港的營商空間,降低海外企業的投資意欲,署方表示一直與外國商會討論相關議題。劉凱旋:「商會向我們表示在英國、美國、加拿大或其他國家都有維護國家安全法例,當然香港現時才推進,細節他們都會關心,但他們不太擔心會受此事影響他們的盈利,亦有80%的商會會員表示沒計劃過特別考慮。」
她表示署方的責任是向海外企業解釋相關法例內容,強調未有任何一間海外企業因為23條或相關法例,而影響他們來港發展的意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