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減辣、不生效」條款再引爭拗 地監局:留空成交日期違執業指引
【有線新聞】地產代理為催谷物業買賣額外加上「不減辣、不生效」的條款,留空合約成交日期,等正式「減辣」後才補填,被地監局批評有機會涉及瞞稅。
中原地產表示再徵詢法律意見,認為沒有問題。中原集團主席施永青:「地監局對我們有些不公平,對我們作出指控、甚至可算罪名,說「不妥當」,但又說不出違反哪一條法例,違反哪一條指引、說會瞞稅,我就看不到(涉及瞞稅)。」
施永青表示,暫時未聽過有人採用旗下代理在地監局發聲後,也不會採用有關文件。
地監局行政總裁韓婉萍表示,不認為有關的代理行是做了壞事,至於是否涉及瞞稅,要看有沒有意圖。韓婉萍說:「
業界很有創意的,所以我認為需要提點。備忘錄說得很明確,雙方現時同意先簽訂臨約,我們的執業指引明言,條款、特別是重要條款不應留空。大家不要小看這日期,其實一個很重要資訊,至於是否瞞稅,這個門檻很高,是指雙方的意圖。
本身是執業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認為就算推遲合約日期到預期的「減辣」之後,也很大機會要付較貴的稅項,自己就不會建議簽這份文件。江玉歡:「有時很隨便找張紙寫數個字,也會構成一張買賣合約,已有交印花稅的責任,你怎能說得過去,備忘錄是沒意願構成法律關係,肯定是有意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