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搜查|深水埗馬路駕風火輪攝車罅 男子遭的士開門擊中倒地 網民不同情:報警拉自己
風火輪攝車罅釀意外!近日,有網民在社交平台上分享了一段車Cam片,並寫道:「完美K.O」。片中見到一名男子在馬路上,踏著俗稱「風火輪」的電動單輪車,於車與車之間穿梭之際,剛好被的士乘客開門擊中,男子立即被撞至倒地。片段引起網民熱議,紛紛認為男子自討苦吃,不值得同情。
攝車罅遭的士客開門擊中
11月15日,有網民在Facebook群組「車cam L(香港群組)」分享了一段車Cam片,並寫道:「完美K.O」。片段顯示11月14日下午約3時,一名男子踏著「風火輪」於深水埗欽州街行駛,他當時與身後一輛電單車的車速相約。
直至去到黃金數碼廣場附近,由於前面塞車,男子欲攝入兩部的士之間穿過去,卻沒留意到右邊的士上有乘客準備下車,剛好就被打開的的士門擊中,男子隨即倒地。幸好,他並無大礙,影片最後見他已自行爬起。
網民批男子無牌駕駛
片段引起網民熱議,很多人都表示不同情,更嘲諷涉事男子留言道:「睇到拍哂手呀」;亦有網民認為是他自討苦吃:「條車隙又窄又有人都要攝埋去」;更有人說:「建議風火輪報警拉自己先」,揶揄男子無牌駕駛,又沒有第三者保險,即使出事也不能報警求助,十分理虧。
風火輪行馬路 隨時違法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電動滑板及電動單輪車等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汽車」。運輸署網站顯示,在行車道、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例如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輪車、電動單車等,均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其附屬法例,以及其他相關法例。
此外,運輸署指基於道路安全,電動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用馬路,且不適合在行人道上使用,亦不會獲發牌照。在本港道路/私家路上駕駛未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有機會觸犯《道路交通條例》第52條所訂的罪行,初犯者可被判罰款5,000港元及入獄3個月。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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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出日期:逢星期一至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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