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等三人罪成 官指從該會背景有理由相信屬外國代理人
【有線新聞】支聯會被控拒絕提交資料案,前副主席鄒幸彤等三人罪成,押後至下星期六求情及判刑。
其中兩名被告,前支聯會常委鄧岳君和徐漢光繼續獲准保釋;前副主席鄒幸彤則繼續還柙。警方國安處前年指,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要求支聯會提交資料但被拒絕,鄒幸彤等5人被控沒有遵從通知提供資料罪,其中三人不認罪。
辯方早前在庭上爭辯,支聯會並非外國代理人,質疑警方發出遞交資料通知書的合法性。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說,《港區國安法》沒列明識別外國代理人門檻,現時亦沒有名單或登記機制,採納更嚴格辨識標準不設實際,從支聯會背景、政治主張及活動觀察,加上有眾多本地及海外聯繫,警務處處長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裁定通知書合法,支聯會需要按要求提交資料。
羅德泉又說,警方要求提交的資料,最久遠亦只是來自2014年,部分資料例如會計帳目等可以輕易獲得,被告未有提供資料或與警方交涉,反而召開記者會表明不會交,顯示他們無意遵守規定,裁定三人罪成。
案件押後至下星期六求情及判刑,至於同案另外兩名被告,梁錦威和陳多偉早前已認罪,各被判囚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