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銀行客為贖回基金 出千元冀賄賂銀行經理 遭廉署落案起訴
【有線新聞】廉政公署公布一宗賄賂案,一名60歲銀行顧客企圖以1,000元賄賂銀行客戶經理,以協助他贖回其單位信託基金。事主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明日(三月二日)將被帶往粉嶺裁判法院答辯。
赴上水分行求助經理 不帶證件核實身分
據廉署公布,該鍾姓事主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案發於2021年1月22日,他到匯豐銀行上水一間分行,希望贖回他在該銀行所持有的單位信託基金。接待他的分行客戶經理按照銀行指引,要求他出示其身份證或護照以核實身分,惟被告並沒有帶備有關證件。
被告涉嫌向該客戶經理提供1,000元,以協助贖回他所持有的單位信託基金,經理拒絕後向銀行報告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