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涉金鐘暴動七人判囚2年半至3年 官:沒自暴自棄酌情減刑 一人還押候判 i-Cable 2023年02月16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八人承認2019年9月底在金鐘參與暴動,其中七人判囚約2年半至3年,另一人還押候判,等待教導所報告。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張志偉判刑時指案中被告站在示威者前線、佩戴防毒面具,明顯是有備而來,雖然不是領導角色,但仍起了一定的帶領作用,壯大聲勢;考慮到各被告因一念之差失去應有的判斷力,被捕後沒有自暴自棄,勇於承認過錯,酌情給予3至7個月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