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顛覆政權案|控方指吳政亨參與策劃「三投三不投」聯署 促使結果具約束力
【有線新聞】控方在開案陳詞的附件詳細講述不認罪的16名被告如何透過初選犯罪,其中第五被告吳政亨被指有份參與策劃,包括舉辦「三投三不投」聯署,促使初選結果變得有約束力。
初選案五名被視為「組織者」的被告只有吳政亨不認罪,控方直指他是戴耀廷的支持者,2016年有份參與「雷動計劃」,爭取民主派議席過半。到2020年民主派初選,他以筆名「李伯盧」發起「三投三不投」聯署,提出三項原則,凡是反對舉辦初選、沒有參加初選或者不遵守初選結果的候選人,市民都不應該投,網上多番宣傳,戴耀廷都有轉載吳政亨「感激戴教授加持」。
控方又說吳政亨在網上寫文提議舉辦初選論壇後,其他「組織者」有舉辦到,而在初選投票日吳政亨在網站整了一個地圖,顯示全港超過250個票站在哪裡,又派出多名義工做觀察員監察初選程序,說要確保公平公正。
約九頁的描述沒有說明吳政亨有否與另外四名「組織者」開會或協調,只是說搜獲的一個電腦檔案寫著吳政亨「有份同戴耀廷設計初選計劃」,又說「三投三不投」聯署令初選結果有約束力,這項選民主導的賞罰機制成為初選能夠成功的骨幹。
控方還在庭上播出吳政亨為初選製作的宣傳片,解釋「三投三不投」的理念。在他們的社交平台上見到片段仍然存在,觀看次數至今約近1,10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