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十九歲的我|張婉婷:或不再公映 冀致電李慧詩道歉 有女生疑遭誤導才簽同意書
【有線新聞】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放映風波,導演張婉婷再向片中女學生道歉,說如果她仍然反對公映,電影不太可能再上映。
電影《給十九歲的我》,張婉婷說事前知道女主角阿聆不同意電影公開放映,但她的家人後來有到放映會,令她以為阿聆的心結已解開,又說電影沒有可能剪走阿聆的部分。張婉婷:「我剪輯了三年,這洪荒之力都很要命,我未想過因為要與學校和發行公司研究,我非常不好意思、我對不住她。我希望認識10年來的情誼她還記得,阿聆你開心一些吧,我們現在不做了,你知不知道?」
另一名主角在社交媒體說電影決定上映前,攝製隊跟她說所有人已簽署同意書,只差她一位未簽,她沒考慮太多就簽了。
電影中還有香港單車運動員李慧詩七年前在日本比賽時的訪問片段,李慧詩說完全不知情,形容「氣在心頭」,張婉婷說是單車總會安排訪問。張婉婷:「希望李慧詩講當時的經驗作出鼓勵及讓(女生)媽媽知道,這些有同領隊講,李慧詩完全不知情,我想打電話道歉,她或者有些錯愕。」張婉婷說會再跟英華女學校以及計劃發起人、前校長李石玉如會面,尋求解決方法。
私隱專員公署說已主動聯絡學校了解,若有人或機構透過拍攝影片去識別個別人士身分,有機會涉及收集當事人的資料,必須遵從《私隱條例》等規定,除非得到當事人的自願及明確同意,否則資料只限用於收集時列明的目的,公署說暫時未接獲投訴或查詢。
香港體育記者協會對於張婉婷未經批准採訪李慧詩表示遺憾,認為張婉婷的行為可能會影響本地傳媒形象,甚至令本地媒體將來申請採訪海外賽事時增添無謂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