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國慶尖沙咀示威 11人暴動罪成、1人罪脫 押至月中求情
【有線新聞】2019年國慶尖沙咀有人示威,12人被控暴動,其中11人罪成、1人脫罪,押後至本月18日求情。
案發在2019年10月1日,前民陣申請遊行及集會被拒,12名被告與大批示威者在彌敦道一帶集結,有人放火及設路障。法官指案發時警方沒有封鎖相關地區,沿彌敦道推進時,不時發警告和舉旗,若無意參與暴動理應盡快離開;當日在暴動範圍的人,絕不會是如變魔術般突然空降,部分人被截停,仍戴着防毒面具和頭盔等,裁定11人暴動罪成。
另一被告姚志杰,法官指他身上無裝備,報稱居於佐敦,未能肯定他與暴動扯上關係,裁定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