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工程總承辦商藝能三職員被控串謀欺詐 涉虛報設備重量誘使演唱會繼續舉行
【有線新聞】MIRROR演唱會屏幕墮下事故,工程總承辦商藝能三名職員被控串謀欺詐提堂。案件押後至下月再訊以待轉介至區域法院,各被告獲准以一萬元保釋。
三名被告藝能項目經理吳凱瑩、梁耀祖及技術統籌林志華獲准以一萬元保釋、離開法院。他們被控串謀欺詐及交替的欺詐罪,控罪指他們去年5月19日至7月25日期間涉嫌串謀欺詐康文署經理,不誠實及虛假地表示負重表內的設備重量是實際重量,誘使康文署經理允許MIRROR演唱會繼續舉行。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下月30日,準備文件轉介至區域法院。裁判官批准吳凱瑩及林志華在指明日期到新加坡及馬來西亞工作,其餘時間三人須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港。
除了串謀欺詐,勞工處另外就演唱會意外,控告藝能、協興隆及舞館三間公司違反勞工法例,下月2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