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遭警從後射海綿彈 商台記者申覆核 監警會維持「無法證實」
【有線新聞】2019年商台記者被警員從後發射海綿彈射穿背囊,監警會覆核調查結果後,同意警方將投訴列為無法證實,涉事記者對結果極度失望。
時任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曾就事件訓斥相關警員,記者事後投訴警員濫用職權,投訴警察課將投訴列為無法證實。記者去年9月要求覆核結果,監警會說,投訴警察課檢視相關影片後,認為調查結果並無不妥之處,同意維持原來的調查結果。
涉事記者重申,警方就事件的陳述失實,認為警員從背後發射海綿彈合理性成疑,亦不符最低程度武力原則,根據警察通例,在場的人員亦不應妨礙傳媒攝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