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住宿照顧檢討提39建議 院長登記制、須修保護課程 狄志遠倡吸引入行
【有線新聞】據了解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委員會第二階段報告大致完成,報告披露兒童院等服務使用者4至6成有特殊需要,初步建議包括增加前線照顧人員人手。有議員認為政府應思考如何吸引更多人入行。
「童樂居」2021年底爆出虐兒案後,社署去年4月成立委員會檢討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據了解,針對兒童院、男女童院、兒童之家等照顧服務的第二階段檢討差不多完成,委員會收集數據後發現有特殊需要包括教育、照顧、精神健康問題等的服務使用者,佔整體服務名額約4至6成。
初步提出39項建議包括增加社工、前線照顧人員,例如增加助理社會工作主任職級人手,專注個案輔導工作、加強家校協作和聯繫;增加聘用保健員,應對特殊需要兒童各種醫療需要,包括儲存及分發藥物、陪診等;訂明個案社工作為「個案經理」職能,定期跟進有關兒童。
有立法會議員關注社福界人手不足,要思考如何吸引人入行。社會福利界(新思維)議員狄志遠:「整個社福界人手短缺,很多行業聘請社工都不容易,加上近數年兒童院發生事件,對部分社工都卻步,聘請人難上加難。可能有支援隊伍,包括有心理學家、職業治療師、物理治療師、教育心理學家,一個團隊支援兒童院,對社工運作有一定幫助,(減輕)工作負擔、壓力不太大,可能較易吸引人入行。」
另外,報告又建議加強員工培訓,引入院長登記制度,入職時須於指定時間內完成指定保護兒童培訓課程,確保他們能及早察覺懷疑受虐兒童。加強內部服務審查機制,在合適地點安裝閉路電視系統,管理層須定期向機構管治委員會交管理報告。